关于对G65包茂高速新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固定电子抓拍取证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达拉特大队决定2024年12月13日起,在G65包茂高速管辖范围内新增一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固定抓拍取证设备。对超速行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使用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新增固定测速取证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G65包茂高速公路69公里加800米(包头方向),大型汽车限速100km/h,小型汽车限速120km/h。

上述区间,测速标准为小型客车限速120km/h,除小型客车外其他车辆限速100km/h,且设置有关交通标志。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三支队达拉特大队

2024年12月5日

来源:鄂尔多斯交警

编辑:张亚楠

二审:贾焮瑜 李小璐

终审:刘洋 张巨伟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达拉特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