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辽宁省将从控制使用时长、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应用能力、保障应用效果等6个方面规范中小学校课堂教学电子产品使用与管理。其中,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12月6日,据辽宁省教育厅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该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堂教学电子产品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上述要求。
针对不同学段学生视力发育和认知特点,《通知》要求学校做好教学设计,找准运用电子产品解决教学问题的契合点,科学规划教学电子产品使用。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除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之外,电子课件要规范简洁、重点突出、内容准确,字体字号合适,在非课件使用时段,要及时将电子产品切换成“休屏”或“黑屏”模式。
《通知》还对电子产品的选择和使用提出了“硬指标”,要求学生与电子白板间距达到3米以上或不小于屏幕对角线距离的4倍,电子产品配备须符合相关标准,优先选择画质清晰、色彩柔和、无频闪的电子教学资源,严禁用电子课件代替板书,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以避免课堂教学电子产品给学生视力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数字技术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面育人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学校要建立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工作的监管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优化电子资源和设备使用方式,切实保护学生视力健康。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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