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变态杀人狂从古至今都不罕见。搞笑的是,很多人认为中国大陆没有这种恶魔。萨沙告诉不但有,还很多。建国以来,中国破获最恶劣的性变态连续杀人案,地点在广州,时间是1996年,凶手叫做罗树标。他奸杀了17人,还割奶。听萨沙说一说吧。

中国香港有著名的雨夜屠夫林过云,他杀死3名女性,还将他们肢解、拍照。其实,广州有个和林过云一样的家伙,杀的人要多得多。

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属派出所的紧急汇报,群众在敦和路发现一具女尸,怀疑是他杀。

公安局的刑侦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此时已有大量群众在围观。

当年的现场是一条偏僻的公路,平时少有车辆经过。在距离公路大约10多米的草丛中,一具女性尸体仰面躺着。这名受害者很年轻,根据长相判断不超过25岁,有明显南方人的相貌特点,看来就是本省人或者邻省人。

受害者死于谋杀,她的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眼睛外凸且充血,舌头伸出,这是明显被掐颈致死。受害者尸体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似乎受到歹徒的奸污。根据受害者双手指甲判断,似乎死前同歹徒经过激烈搏斗。指甲里面全是人的皮屑和少许血迹,是抓绕所致。尸体附近土地没有任何搏斗痕迹,看来这里不是行凶现场,而是抛尸地点。根据尸体分析,被害女孩是死后才被奸污,说通俗点就是奸尸。

根据群众反映,几个路过赶集的农民首先发现路边的尸体,慌忙跑到派出所报警。期间,陆续有其他群众发现尸体,很多人赶来围观,现场被破坏严重。

草丛中到处是脚印,难以判断哪个和凶手有关。在现场对报案农民简单询问,民警瞬间排除他们的作案嫌疑,凶手不知道是谁!

在广州市法医中心,尸体进行了尸检,证明却是死于机械性窒息,还发现了凶手的精液,可以确定是强奸杀人案。

广州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从80年代开始,该市治安急剧恶化,每年都有很多凶杀案件。萨沙当年曾经凌晨在广州火车站外,等朋友等了2个多小时。朋友知道以后大惊,说火车站你也敢在夜里乱转,分秒被人打闷棍或者明抢。扯远了。

根据现场判断,这应该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广州市公安局给予立案。随后,警方分两路展开调查,一是调查死者身份,以便查找凶手。另外就是进行走访群众,看看是否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或者事情。

没想到,这两路调查都极为不顺利。

根据死者长相判断,死者很有可能是广东广西人,甚至就是广州市人。对广州市所有失踪女性进行调查,没有发现符合死者相貌的人。

调查群众也一无所获。群众反映,这条公路本来就相当偏僻,白天也只有少量车辆经过,到了晚上更是几乎没有车子。

法医分析死者遇害是晚上,而群众发现尸体是上午,说明抛尸时间是深夜,周边根本没有人车,没有任何群众看到过可疑的东西。

由此,走访陷入死胡同。

很快1年过去了,此案成为一个无头案。冤死的无名女孩遗体,长期放在太平间不能火化。

其实,90年代的广州每年有很多凶杀案件。这种强奸杀人案也不是一二起,警方并没有特别重视。

万万没想到是,整整1年以后的1991年2月10日,恶魔再次出现。

郊区一条公路边,又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这也是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颈部有明显掐痕,死者口鼻出血,舌头突出,死状很惨。

尸体全裸,没有任何衣物和鞋帽,只有佩戴的一对耳环和一个戒指。此次虽现场保留较好,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凶手显然有一定反侦察经验,他是沿着草上行走,没有留下清晰的足迹。周围也没有任何目击者,看来抛尸也是在夜晚。

警方立即对尸体进行尸检,证明死者也被奸污,又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件。

警方再次对全市失踪人口进行排查,发现死者也不在这些人中。

当年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者又没有线索和现场痕迹,此案又陷入僵局。

不过,民警很快发现,这个案件和第一个案件有所不同。

死者虽然被强奸,是在遇害前被歹徒奸污的。奇怪的是,被杀后,歹徒又对她进行第二次奸污。既然之前已经强奸了受害者,完全可以可以在受害者生前多次施暴,为什么要杀死之后再强奸呢?

这不符合一般的常理,也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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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仅仅半年,8月,又有一具女尸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