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了一个网络探店博主视频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案例,一湖北女子在餐厅就餐时候遇到网络探店博主拍视频,当时女子要求该博主不要将自己拍入视频中,但之后她发现自己还是出现在了探店博主的短视频里面,于是她将探店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最终她获赔了1万元。
这个案件里的当事人是在事先明确说明了自己不能被拍到,而博主最后还是拍进去了,显然是违背了个人意愿,可能当事人当时还留下了自己的相关证据,同时探店视频本身就是盈利性的,这一点也是判定侵权非常重要的因素。
几千万粉丝的大网红张雪峰老师也对此事进行了评价,他说:这都能获得赔偿,那各个平台,各个博主未经授权盗用我的视频肖像为自己产品做宣传的,得赔我多少???我能不能靠这个明年发家致富?
这个肖像权案件的判例出来,可能会对所有短视频平台上的博主产生巨大的冲击,至少很多人的视频如果拍到很多路人,他们本人是完全可以投诉下架视频,现在平台基本上也是如此,另外可能很多人因此还能找到一条维权的发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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