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散乱污”企业线索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散乱污”企业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奖励。

一、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

二、线索范围

(一)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产能和生产装备企业。

(二)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审批、发改委核准备案等相关审批不全的污染企业。主要包括:制革(皮革浸泡鞣制、树脂皮革制造)、化工、陶瓷烧制、铸造、有喷漆工艺的丝网加工、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露天喷漆、燃煤小锅炉小炉窑、防水材料、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使用涂料、油墨、有喷涂油漆等的印刷、家具、汽修等生产制造行业橡胶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加工、轧胶、橡胶制品、废旧轮胎翻新)、沥青产品加工、矿产品和废旧物料破碎、筛分及焙烧加工、建筑用砂石破碎洗选、建筑垃圾再生、电镀、金属构件酸碱洗化学处理、使用胶粘剂的胶合板生产等。

(三)黑加油站、黑加油车。

(四)其他产生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恶臭气体等,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经认定后确认为“散乱污”企业的。

三、征集渠道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热线:0373-3670597。

四、需注意事项

举报时,请提供“散乱污”企业的准确位置点位;所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参与举报奖励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非新闻工作者、提供有联系方式等,具体按《新乡市12369环保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6日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