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刚到东莞长安时,还没找到工作就先租了房,我当时的想法就是不给自己留后路,租了房就必须尽快找到工作。
房子租在一个城中村里面,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很近,目测也就一米左右,也被很多外来打工者戏称为“握手楼”。
房间内终日不见阳光,而且阴暗潮湿,就算是在白天也需要开灯照明,唯一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
我当时租的是一个单间,里面桌椅床铺齐全,房东大叔说是前租客留下的。前租客是一对小情侣,平时特别爱干净,所以这些家具看起来都很新。房东大叔得意的说,貌似我捡了个大便宜似的。
此前我在深圳龙华打工,在厂里谈了女朋友,无奈她太过于物质,嫌弃我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转身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失恋后我伤心欲绝,我们相恋两年,在龙华很多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回忆,为不睹物思人,我选择来到东莞长安。
租房的床铺是一米八的大床,看起来很坚固,且还很新。前租客是一对情侣,每当我想到上面曾经躺过一对年轻男女,我心里就特别膈应。于是我就叫房东大叔把房间里的物品全部清走,我自行购买。
彼时房东大叔在一楼开了一家旧货店,里面大多数旧家具和电器,都是曾经租他房子的客人遗留下来的,谈不上新,但是对于手头不宽裕的打工者,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其实我也是在房东大叔的旧货店买的旧家具,只不过他会请人翻新后再出售,不仅价格实惠,而且还坚固耐用,唯一不好的是,不包上楼,而且每一层的价格都不一样。我为了省钱,就选择了自己搬。
那天傍晚,我在搬木床的支架上楼时,遇到一位刚下班回来的男租客,见我正在搬家,他便热心出手相助,帮我一起抬到房间。
此前我深圳龙华租房的时候,邻居之间的关系特别陌生,哪怕是住在对门的邻居,偶尔遇见也很少会有打招呼的。
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都是相互的,只要有一方主动表示好意,另一方一般都会回应,时间久了,交流自然就多了。
说来也巧,帮我忙的男租客刚好住在我隔壁,为了表示感谢,我给他买了一瓶饮料送去,这才发现,他和妻子住在一起。
聊天中得知,他们在附近的一家电子厂上班,见我刚来,还没找到工作,便热心的说要帮我介绍。
男租客大概三十岁出头,按年龄,我应该叫他大哥。大哥对大嫂很好,我给大哥送饮料过去时,他正在做饭,大嫂则刚洗完澡,坐在沙发上梳头发。
大嫂虽然也是三十出头的年纪,但是皮肤紧致白皙,仍可见一股秀人之姿,若时光倒流到十几年前,大嫂绝对是一个大美人,这就不难猜,大哥为何对大嫂那么好了。
大哥没有食言,在我住进出租屋的第三天,大哥下班回来告诉我,工作的事已经帮我搞定了,叫我明天早上跟着他一起到厂里面试。为感谢大哥的相遇之恩,我请他们夫妻俩下馆子庆祝。
面试过程很顺利,当天就上午面试结束,因为没有住宿需求,下午我就被安排到车间上班。车间组长见我身材壮硕,再加上物料员已提交辞职申请,所以就让我去接手物料员的工作。
我和大哥同在一个车间,他对我颇为照顾。下班后他还热情邀请我到他屋里吃饭,但我不喜欢到别人家里蹭饭,无奈大哥大嫂太过于热情,我也不好推脱。
大哥在厨房忙活,大嫂则在房间里收拾衣服。大哥的租房是一室一厅,里面各种家具一应俱全,我坐在沙发上,窗外衣架上晾晒的内衣、裤子,不时映入我的眼帘。
这是很多在外租房的真实写照,出租房一般没有阳台,在窗户上面绑上一根绳子,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晾衣架。窗户一般都是向外延伸二三十厘米,只为多增加一些使用面积。
但是这样做几乎毫无隐私可言,毕竟楼与楼之间距离过近,再加上窗户延伸太多,伸手就能触碰到对面的窗户,因此丢失衣服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女式衣物,丢失情况会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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