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某磊退兵情况的通告

黄某磊,男,汉族,和平县阳明镇人,2024年9月参军入伍。该青年因故意隐瞒左膝受伤病史,影响在部队服兵役,10月30日被退回原籍。和平县征兵办依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一)取消其入伍所得荣誉及其他优抚待遇利益;

(二)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和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来源:和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