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在其视频号“不会武功的武功李云飞”上发布了一条视频,内容是在比亚迪用户大会上的一段演讲。短短两分钟的内容,句句直指“黑公关”。
我们今天就来拆解一下这段讲话,以及聊一下背后的原因和接下来的走向。
01
只有比亚迪,成不了中国汽车
李云飞应该是一个非常欣赏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所以他从中国武术的角度先对比亚迪在营销上的的处事方法作了描述:
“习武之人,不惹事但不怕事。因为武功是向善的,技术也是。只有咏春,成不了江湖;只有比亚迪,成不了中国汽车。”
这其实旗帜鲜明表达了比亚迪的态度是:一家独大不是中国汽车,因为中国汽车是一个整体,比亚迪再大也是其中一员。接下来其实是比较低调地说了比亚迪体量和位置,“每年有三四百万销量”,但李云飞其实并没有强调比亚迪是第一。
相当于整段话的开场,用了很谦虚的铺垫。
02
比亚迪对 “黑媒体/黑公关”的明确阐述
这一段应该划重点,因为在这里,比亚迪很明确地对什么是“黑公关/黑媒体”做出了区分。
李云飞说:
“媒体和自媒体基于事实报道、批评都没问题;媒体不了解情况,出现误解性报道也能接受。”
“但如果有些媒体自媒体,恶意揣着明白装糊涂、为了黑而黑,通过不实和误导性的报道和信息,长期针对比亚迪,诋毁比亚迪——比如说,一个礼拜有7天,至少有5个工作日都在黑比亚迪——不能接受也不能容忍。不能把黑比亚迪当成是一份工作。”
这其实也就是说,比亚迪分得很清楚。只要是客观、严肃的报道,哪怕就是说比亚迪缺点的、来批评比亚迪的,只要“基于事实”,都是没问题的。
但单纯的为了黑而黑、长期针对性诋毁比亚迪的,对待这样的“黑媒体”,比亚迪既不能接受,也不会容忍。
在区分“黑公关/黑媒体”时,李云飞举了一个很生动的例子:一周7天、有5个工作日都在黑比亚迪——这其实也是暗示“黑比亚迪就是一些人的工作内容”。而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就不是简单的“黑媒体”了。因为“黑媒体”的负面报道,一般都是为了向对方要钱而来,但作为“一项工作”,这就是“黑公关”的范畴。
03
“黑媒体”、“黑公关”犯的是什么法?
我们其实之前也曾经探讨过“黑公关”,在此再进一步科普一下:
所谓互联网“黑公关”,是指为了贬低某些企业的社会声誉,故意通过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或者降低负面信息转载的核查标准等手段,进行信息传播的行为。
纵观近些年来行业中出现的“黑公关”,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目的简单分为几种:
1、 个人在社交平台上,为了哗众取宠而获得更高的流量(比如网友对一些社会事件进行捏造、嫁接、夸大其词,背后并没有明确的利益驱使,就是为了博取眼球、“涨粉”);
2、 某些组织通过负面舆情,刻意干扰某企业声誉,以实现竞争对手的某些利益诉求;
3、 “黑媒体”的典型做法,一般是将舆论作为“威慑武器”,要求企业向其缴纳所谓的“保护费”。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合法的舆论监督行为,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不得捏造、歪曲事实。监督时,不应捏造事实,或断章取义、夸大事实、隐瞒关键信息等故意改变或篡改真实事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使其偏离事实真相。
2、不得使用侮辱、负面言辞等贬低名誉。违者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侮辱、诽谤,面临相应处罚。
3、对他人提供的内容,也应当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有媒体用“网传”或转载的方式对社会组织的负面信息进行传播,但“转载”并不代表“免责”。不管是个人还是媒体,在传播他人提供的内容之前应该进行合理的核查,特别是明显对其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更加应该进行核查(对于影响力更大的自媒体账号以及新闻媒体来说,相对于个人来说核查的责任还要更强)。
综上所述,我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黑公关”这一行为,严重者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或“敲诈勒索罪”;即便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所以——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这句话真不是随便说说的,每个个体不管粉丝多少、影响力大小,都需要对个人言论负责。
04
比亚迪对待“黑媒体”、“黑公关”如何不姑息?
李云飞说,这两年比亚迪已经“累计起诉近20个黑账号,相关法律程序都在进行。”具体内容之前比亚迪通过相关官方渠道,也都曾公开过。
而且,李云飞还透露“重点关注了30多个黑号,这些黑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评论区,全部都会做证据保全。”
稍微了解法律程序的应该都明白,在一家企业法务部发出起诉公告的时候,这意味着起诉流程已经差不多走完了。一般至少要法院已经立案,法务部才有可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告——这也就意味着证据搜集、证据保全工作都已经做完了,法院也已经认可了这些证据确实符合起诉标准。
这并非一般网友所认为“逮着谁就起诉谁”、“想起诉谁就起诉谁”、“法务部就是另一种公关方式”这么简单和儿戏,而是需要符合严谨的程序及起诉标准,才会发出严谨的官方公告。
重点还在于李云飞最后说:
“前段时间听说有些同行给这些媒体放话:比亚迪起诉,涉及的赔偿他们来兜底——我们岂止是要这些赔偿?没有人能兜得住。”
对于这段话,李云飞并没有明说为什么“没有人能兜得住”,我们只能推测为:赔偿的钱是有数的,可以有人兜底;但是比亚迪要的,并不是这些赔偿的钱。那又会是什么呢?
应该是会一查到底,找到根源的决心吧。
这就意味着,比亚迪在“黑公关”这一役当中,真正的对手并非只有表面上那些个人和账号,可以这样理解:比亚迪剑指的是整个“黑公关”行业乱象本身。
最后,李云飞说“欢迎反馈相关证据和线索,反馈给新闻打假办和网络举报中心——对于所有黑公关和黑媒体,比亚迪的一贯态度就是:一追到底,绝不姑息。”
我们留意到,在相关社交网络上,很多人转发李云飞这条视频号之后,都会跟着一条转发文章:来自于2023年12月3日的“比亚迪网络举报中心”公众号,标题为:
《举报有奖最高500万,长期有效!》
时隔一年,再次将这条内容进行大规模转发,显而易见的是:比亚迪面对“黑公关”这一役,会是一场坚决要打的持久战。
05
驾仕总结
古人说,高处不胜寒,这一点相信站在销量巅峰的比亚迪会有体会。而在一个存量市场,选择A就是意味着放弃了B,各大汽车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较量,从未有过如当下一般残酷的格局。
近些年“黑公关”这样的行业乱象,其实也正是竞争白热化的一种显像呈现。加上传播方式的立体化、多样化,“每个人都是创作者”,对于创作者也就是自媒体而言,这个身份的门槛也越来越低。
“黑公关”如此盛行,除了竞争本身的深度和烈度都超乎往常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下的创作者已经不像传统媒体年代,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基本新闻道德和新闻素养培训与考核,才能进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甚至从操作层面上来讲,很多人都是不懂法的——因为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当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了行为人在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时的条件。
2025年,行业竞争和淘汰赛还会加剧、甚至更为激烈。比亚迪在2024年的末尾,通过这样的方式向“黑公关”再次高调宣战,其实也是在公关上更多去掌握主动权的一种做法,同时,也向相关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毫无疑问的是,在2025年,能够留在牌桌上的品牌也好,媒体也罢,是否具备专业素养、是否高效精细,都将成为基本的考量标准。那些依靠短暂吸引眼球、获取流量来进行变现的创作者,这条路肯定会越走越窄。
参考资料:
-“致诚社会组织”公众号《如何应对针对社会组织的“黑公关”行为?》文章,作者王延斌;
-《百度百科》中关于“黑公关”的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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