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傅紫薇 吴诗园
“感谢你们连日来的帮助,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希望!”近日,在家人的陪同下,李女士再次来到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红紫荆”反家暴维权工作站,向尤溪县人民法院干警和妇联干部表达感谢。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遭遇家暴的李女士前往“红紫荆”反家暴维权工作站寻求帮助。“婚后我才发现他有暴力倾向,经常对我拳打脚踢,有一次他喝多了,还把我的手臂打骨折了。”李女士哽咽地道出自己的经历。
“我们可以帮你收集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词等证据,你可以向尤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为李女士提供法律建议。
今年11月,尤溪法院在收到李女士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后,在24小时内迅速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李女士的丈夫不得对李女士实施家暴行为,如有违反,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尤溪法院根据家庭暴力的事实,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倾向于保护李女士,并且判定其丈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李女士的医疗费用和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近年来,尤溪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守护妇女合法权益。2023年,该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尤溪法院设立家事审判服务中心,抽调6名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的干警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专门审理离婚、抚养、婚姻财产纠纷等家事案件;先后聘请心理辅导员、家事调查员、女性家事特邀调解员等参与家事纠纷审理中,合力化解婚恋、家事矛盾纠纷420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尤溪法院联合县妇联共同设立“红紫荆”反家暴维权工作站,制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范》,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为遭受侵害的妇女第一时间提供司法保护;会同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建立家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疏导“三三机制”、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对于生活困难、符合帮助条件的妇女当事人,坚持优先审批、优先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帮助20余名涉诉妇女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此外,尤溪法院还联合县妇联共同开展面向妇女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普法宣传教育,在“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系列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原创拍摄《以法为盾,抵制家庭暴力》等普法短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2023年来,共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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