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5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上海大学2025年计划在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9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美术与书法、文物、设计、戏剧与影视等7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参考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及学科发展规划初步拟定(计划数包含直博生名额),仅供参考,最终以上海市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5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参阅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hu.edu.cn/。
二、招生方式和招生类型
上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博(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硕博连读选拔详见《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具体细则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学术博士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类。专业博士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两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在入学前转入上海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应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一同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体系,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征得报考院系同意,否则造成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直博生学制为5年,其他博士生学制为3-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考生若仅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 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7. 有至少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 满足报考专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参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5年2月20日(系统每天在9:00-22:00期间,开放校外访问),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s://gmis.shu.edu.cn/BSBM.html。
报名费为人民币250元,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同报名时间,未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报考材料上传及邮寄
请考生务必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将报考材料整理完毕,在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到学院指定地点。
电子版材料需内容清晰,按照A4纸张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本在报名系统上传;纸质材料需按照要求顺序整理好,邮寄到各报考学院。学院未收到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报考材料如下: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rcxff.jsp;
②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位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位验证报告,具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rcxff.jsp;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原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上海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招生院(系)要求的科研成果及其他材料。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11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背面请注明姓名、手机号、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纸袋封面请列出11项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规定时间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质)。
六、考核和录取
“申请-考核”制流程及要求、录取程序详见《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报考院(系)招生简章。学校按照国家要求及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费与奖助
学费及奖助信息可查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奖助学金规定和教育收费标准(https://yjszs.shu.edu.cn/xxcx/xfcx.htm)。
八、其他说明
1.上海大学将在考核时对考生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应届生在博士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同定向或合同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被录取或入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部分导师因意向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或因下达的招生计划限制可能无普通招考名额。请考生在报考前与导师联系,咨询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仔细斟酌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6. 如遇政策变化,上海大学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611室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传真:021-66132245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sh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上海大学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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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鸽
资料: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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