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又开始发钱了

金东区已出通知

上次没申请到的网友们快准备起来

关于再次延续旧房装修、厨卫改造使用材料

购置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文件精神,根据省有关“两新”会议精神和市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再次延续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申领工作。本次补贴资金按照申领先后顺序(以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并受理为标准排序)实施兑付,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要求与2024年9月7日金义新区的公告(《旧房装修补助来了!最高2万元→》)内容一致。本次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

金华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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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1、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且产权归个人所有的旧房,包括农村住房。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纳入补贴范围。

2、旧房装修所购置的材料和物品,不包含电器设备、厨房灶具、智能家居洁具、可移动的柜体和家居用品。

3、非个人产权的房屋装修、厨卫改造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按照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城镇住房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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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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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流程

(一)备案。城镇房屋申请人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装修备案”,由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物业科备案。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二)申领。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城镇房屋向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物业科申领补贴,农村房屋向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申领补贴并提交申请材料。

五、其他规定

1、购置装修材料的发票可由实施装修(安装服务)的企业开具,且需要提供所用的材料清单。

2、为方便补贴的申领,鼓励具备装修资质的施工企业(销售点)对完成业务的事项统一办理申请兑付补贴手续。统一办理委托的还应提供注明代办企业(销售点)及代办人基本信息的委托书,且补贴款项需由产权人的银行账户受领。

3、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4、执行期限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15日(因补贴资金需在2024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兑付,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以向区住建局提交完整资料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六、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

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

城镇房屋:金东区住建局房产物业科 联建楼A456办公室

0579-82176857

农村房屋:金东区住建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联建楼A444办公室

0579-82191867

2、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