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关于学生晚自习上厕所被禁的新闻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则是山西怀仁云东中学高一学生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处分,还被要求自费打印 1000 份“自我认识”分发。
另一则是山东聊城某中学 15 岁学生晚自习因内急求厕被拒,班主任甚至要求出示医院证明。这一系列事件,不禁让我们对学校的某些校规产生了深深的质疑:学生晚自习被禁止上厕所,这样的校规真的合理吗?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他们制定这样的规定或许有其自身的考量。比如山西怀仁云东中学的德育处老师称,此举是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
晚自习后至熄灯前的这段时间,确实是学生们准备入睡的阶段,学校希望营造一个安静的环境,让学生们能够尽快进入睡眠状态,以保证充足的休息,从而更好地投入到第二天的学习中。而且,学校可能也担心如果放开上厕所的限制,会有部分学生借机打闹、玩耍,影响整体的纪律和秩序。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学生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有着正常的生理需求。青春期的孩子身体发育迅速,新陈代谢旺盛,憋尿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可能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如尿痛、尿频,长期憋尿甚至可能损害肾脏功。从心理层面来说,被尿意憋得心急火燎却无法解决,会让学生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严重影响学习效率,长此以往,还可能导致厌学心理。
再者,要求学生自费打印检讨书全校传阅的做法,更是有待商榷。这种方式不仅让学生在经济上有所负担,更重要的是,它可能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尊严,给学生带来心理上的创伤,这与教育的本质背道而驰。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不仅仅是追求成绩和纪律。学校在制定校规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基本权利,做到以人为本。对于晚自习上厕所的问题,其实可以有更加人性化的解决方案。
比如,学校可以安排特定的值班老师,在晚自习期间定时允许学生分批去厕所,既保证了纪律,又能满足学生的生理需求. 或者,对于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上厕所的学生,老师可以在核实情况后给予批准,而不是一概拒绝。
学校管理需要规则,但规则不应是冰冷的枷锁,而应是充满人性关怀的引导。只有当学校真正把学生的需求放在首位,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权利,才能营造出一个温暖、和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教育环境。
那些类似上厕所被定为 “重大违纪” 的荒唐校规,确实应该及时清理和反思,让教育回归到育人的本真,让学生能够在一个更加宽松、自由的氛围中茁壮成长,成为有知识、有素养、身心健康的社会栋梁之才。
毕竟,教育是一项关乎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的伟大事业,任何细节都不容忽视,尤其是学生的基本权益和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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