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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救急难”互助社机制运行,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供救助帮扶,兜牢民生救助保障底线。截至目前,全区78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实现全覆盖,累计筹集资金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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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庵街道社区志愿者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 ‍

林军(化名)是小庙镇新民村中心组人,其母亲因患有“大脑前动脉远侧段(A2-A5)动脉瘤破裂”等疾病,住院花费2万余元。他自己也患有冠心病,接受了心脏支架手术。两次重大疾病给林军一家带来不小经济负担。新民村“救急难”互助社了解情况后,经过综合评估,向他们提供1000元救急资金,缓解他们的困难。

据介绍,“救急难”互助社,是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给予应急救助。

互助社按照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审核发放、结果公示程序进行,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

“救急难”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补助资金;村(社区)级集体经济支持;企业、社会爱心人士捐赠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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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康复服务。(资料图)

根据自愿原则,各镇街、开发区在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具备规范的组织章程、固定的场所、开展互助工作的人员以及不少于3万元的启动资金。其中,区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和社会捐赠等渠道统筹保障不少于2万元。

“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况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有条件的互助社还将联系有关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实施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包括发放救助金(物)或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帮扶服务。”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我们在全区已实现‘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通过发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将原有单向救助向互助模式转变,形成‘衔接有力、社会参与、综合施策、救助及时’的良好工作格局。”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蜀山区将继续深化“救急难”互助社的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困难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通过及时、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让爱心与温暖在全区持续传递。

来源 | 熊雄 王勤 孙雨静

审核 | 朱琛琛 责编 | 吴亚晓岳 编辑 | 陶也 张静 李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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