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开展以来,晋中平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波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发力反电诈保民生,通过深入排查涉诈线索,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刑警六中队快速查处两起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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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刑警六中队在工作中获取断卡线索,开卡人涉及平遥籍赵某。经查,2024年10月,违法嫌疑人赵某为了获得低息贷款而通过快手软件主动联系一“助贷小李”的人尝试办理非正规贷款,对方称需提供银行账户刷虚假交易流水进而使银行放贷,赵某为了私利不顾及法律风险,于10月14日按照对方要求前往介休市与一陌生男子见面后听从对方安排,将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收到的一笔26000元赃款取现并交给对方。
目前,违法嫌疑人赵某已被行政处罚。
11月22日,刑警六中队在工作中获取断卡线索,开卡涉及平遥籍郭某。经查,2024年10月,违法嫌疑人郭某收到一个快递,快递内有一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署通知”,郭某随即扫描该文件中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乡村振兴”APP,并在APP“客服”引导下去往西安,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及银行卡密码,致使湖北一名群众被骗大额资金。
目前,违法嫌疑人郭某已被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将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和微信账号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和聊天功能的账号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