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工作,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实现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10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新一届特约监督员,松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志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并由周兴志为到会的15名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任期5年。此次聘任的新一届特约监督员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行业协会,涵盖了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特约监督员代表张志峰表示,将认真履行好特约监督员职责,收集民意,代表民意,传达民意,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让群众了解法院,让法院倾听群众的声音,共同促进松原法院工作实现更大提升。
周兴志向受聘的新一届特约监督员表示了祝贺,同时也对他们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他表示,希望各位监督员积极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履行好法院工作监督员职责,促推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 履行好社情民意调查员职责,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履行好法治建设宣传员职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时,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 法院将与特约监督员同向发力,凝聚助推松原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松原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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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约监督员
特约监督员制度有利于法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既展现了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积极态度,又承载着了解和回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的重任,对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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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崔苍竹
初审:张加新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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