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铃 12月10日,经济观察网获悉,在成为国家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仅月余后,北京积水潭医院副主任医师宁方刚已不再担任此职。
国家医保局在11月1日向社会公布了40名国家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这是国家医保局首次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首批名单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宁方刚是少数几名医生当选者之一。
宁方刚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是一名烧伤科医生,也是医疗领域知名“大V”,在微博拥有157万粉丝。
11月11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向国家医保局实名举报宁方刚,认为宁方刚不符合国家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标准。
在举报信中,艾芬列举的宁方刚不宜担任国家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事项包括: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曾因发布疫情相关不当言论被谈话教育、扣罚奖金、通报批评;曾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处赔偿金;在当医生期间在微店售卖的商品曾被市场监督部门立案调查;在社交平台公开发表不当言论和污言秽语;曾自爆参与嫖娼;公开发布与医德不符的语言、公开发文称曾收红包。
在一封落款为12月3日的信访回复单中,国家医保局回复艾芬:您的来信收悉。宁方刚已不再担任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国家医保局设置社会监督员的依据是2024年9月底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国家医保局明确,社会监督员的选任条件中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为民情怀、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
12月10日,经济观察网向国家医保局公开电话询问宁方刚不再担任国家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原因,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具体情况。
张铃经济观察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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