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口开河
向被害人谎称公安局有熟人
可以帮忙免于刑事处罚
以找人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
诈骗他人钱财四十多万元
阜蒙公安:抓!抓!抓!
近日,齐某到老河土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了,原来齐某去年3月份因为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不想受到刑事处罚,打算通过花钱托关系把事情“摆平”,所以通过朋友认识了“能人”王某,听到齐某的事情经过和诉求,王某承诺只要3万元就能把事情“摆平”,齐某听到这些话,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二话不说现场就给王某转过去3万块钱。
此后,王某以向公检法部门的熟人联络感情、疏通关系以及缴纳鉴定费、保证金等各种款项为由向齐某索要累计432840元人民币。直到今年4月,从法院审理齐某的案件的结果来看并未像王某所言,齐某才恍然大悟,再次联系“神通广大”的王某时早已联系不上。接到报警后,民警在侦查取证后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将齐某432840元损失全部追回并已返还。
民警提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以“有关系”“走后门”的诈骗案件,就是骗子抓住当事人或家属抱有侥幸心理实施诈骗。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遇事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解决问题,以防被骗子“钻空子”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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