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2月10日,因合肥小小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公告陈飞宇与其民事判决书。公告显示,涉案三篇被诉文章系所谓的"吃瓜"营销类文章,其中多处言论,明显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法院判决被告向陈飞宇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律师费2万元。今年10月,被告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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