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北京市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绑定共济关系,或通过线下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个账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或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北京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近亲属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应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须进行备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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