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被骗三千万,说出来我都不信
文/叶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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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被骗3000万,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惊天秘密?
财政局被骗了差不多3000万,真让人不敢信。骗子冒充政府的人搞了个假项目,把钱转走了。事情一曝光,大家觉得肯定有问题,应该是有人故意操作。
说实话,财政局也能被骗,真是太意外了。按理说他们应该知道钱怎么花的,怎么能那么容易上当呢?不过现在骗子的手法太高明了,几乎和真的一样,特别是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没人怀疑。报告、文件做得都假,谁能知道是骗的?
3000万不小,背后应该还有更大的人在动手。骗子可能只是替别人干事,拿点佣金,真正的大佬在背后操控。现在警方介入了,应该能查出来是谁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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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也暴露了财政局内部管理的漏洞。像他们这种单位,钱的流向应该特别小心,怎么可能被骗得那么轻松?可能是内部管理松了,没看住外面的风险。再厉害的骗子,如果管理严格一点,这3000万应该不会就没了。
希望这件事能让大家警醒,赶紧改进财务流程,别再出事了。也希望警方快点破案,把幕后的人找出来,给他们应得的惩罚。最重要的是,这事得提醒大家,反诈骗得做得更严,不能再让骗子有机会了。
事情是怎么回事儿呢?2014年,福都公司以4650万元的价款竞得绥化市两宗土地使用权,在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刘某成和朋友李某涛等人共同出资后,由李某涛向绥化市财政局转付土地出让金2925万元以及向北林区财政局转付土地保证金725万元。后因资金不足,差1000万元一直未能交齐。2016年10月,刘某成将福都公司及上述宗地项目以3650万元转让给杜明,但所得转让款并未分给李某涛。同年12月,李某涛向绥化市公安局报案控告刘某成职务侵占,并向绥化市相关部门申请退款。李某涛在向绥化市财政局申请退款过程中,称福都公司“不存在了”,最终绥化市财政局于2017年10月26日将2925万元土地出让金汇入李某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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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杜明发现这一情况后,向绥化市财政局讨要说法。发现受骗的绥化市财政局随即报警,绥化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将李某涛等人抓获,后将此案移送检方起诉。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至绥化市中院后,后者分别于2018年12月24日、2022年7月1日开庭审理。2022年7月27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相信这个案子很多人都没有看懂,看看高手给你们直白的解释一下,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刘某成、李某涛、薛某燕三人合伙买地,是以刘某成公司的名义买的,但是是用李某涛的账户向财政局付款的,但是4650万的转让款只付了3650万,所以刘某成三人不可能拿到地。
然后,刘某成把公司转让给杜明,消失了。李某涛说刘某成转让公司他不知情,他合伙买地的钱是陈某霞给的,而支付土地转让金是李某涛自己的账户支付的,所以他谎称公司没了,去财政局要回他账户里打出去的钱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财政局就把钱给他了。这个是财政局从哪里收的钱又退到哪里,所以不可能被认定是诈骗,省高院退回重审的决定是正确的。
所以综合来看,这其实是刘某成和李某涛联合制造的一个骗局,在这里面财政局只是被利用了,实际上刘某成和李某涛联合诈骗了杜明。当时用李某涛的账户给财政局打钱其实就已经是开始布局了。否则他用自己公司的名义买地为啥非得用别人账户交易?
这个事,杜明不用去管财政局报案的事,财政局报案最终被驳回跟他没啥关系,杜明就直接以公司名义起诉财政局和李某涛就可以了。这样三方纠纷解决以后,李某涛再去解决他跟刘某成的问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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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认为,这个案子绝对水很深,没有领导发话,财政局不可能把2950万退给李某涛,最基本的退款程序财政局不可能不懂。这个案子要想弄清楚,必须由最高检亲自办案,在黑龙江是查不下去的。
还有网友讲了个故事,我也看不懂,说衙门在自家门前围了一处狩猎场,来了几个猎人,有猎人忙乎猎窖的,有埋网的,还有人在场内放了几只鸡;来了一只狐狸,准备叼一只鸡就跑,结果连人带鸡都被人家给炖在锅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