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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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王波1958年10月生,内蒙古翁牛特旗人,长期在内蒙古工作。他曾任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市长,呼和浩特市市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等职。201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1月卸任,直至今年6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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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王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住房、宴请和服务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长期对其子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王波之前,今年内蒙古还有一名中管干部被查。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落马。杜梓1955年6月生,同样长期任职于内蒙古,曾任鄂尔多斯市市长、市委书记,通辽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通辽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曾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将查处涉煤腐败案件作为推动专项整治的“突破口”“切入点”,纵向倒查20年、横向覆盖全领域,一手惩治违规违法问题,一手抓行业乱象治理,割除了污染内蒙古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挽回经济损失83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