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南古街道便利店的老板王先生赶到临沭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当他抱着失而复得的大部分香烟时,内心的激动依然无法平息,想不到自己当时报警后10来个小时,派出所就把自己的案子给破了。
12月2日清晨7时许,王先生一如往常来到便利店准备营业,没想到一开门之后,他惊得魂儿都掉了:只见便利店后方的铝合金防盗窗被撬开,货架倒在地上,货物撒了一地。王先生回过神后立刻清点店内财物,发现店里丢了各种品牌香烟、雪茄共43条,价值16300余元,他立刻报了警。
派出所民辅警赶到便利店后,一边向王先生询问,一边勘察现场及周围的线索。在勘察中民警发现,店铺周围的监控设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但店内的监控却拍下了这样的一幕:2日凌晨2时许,两名戴着头套头灯的青年破坏防盗窗后进入店内,却触发了监控器警报,仓皇中一人使用器械将监控破坏,随后对店内的香烟实施了盗窃。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两人盗窃后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逃窜至曹庄镇辖区,最终失去了其轨迹。于是民警便逆向追溯,这次一直追踪到了县城某小区的公寓楼,于是立刻赶到小区进行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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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小区监控室调查取证时,发现有一名青年与该案嫌疑人体貌特征极其相符。民警当机立断,依法对该青年居住的房间进行检查,查获被盗香烟37条,并将该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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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侦查查明,12月1日,嫌疑人高某、潘某,刘某及刘某某,提前准备好头套、头灯、撬棍等盗窃工具,并对现场周边监控设施实施破坏。作案时,高某、潘某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刘某、刘某某入室实施盗窃。目前,高某、潘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因刘某某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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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杰 崔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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