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智博)日前,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的通知》,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企业信用形象,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据了解,哈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哈市市场监管局、哈市税务局、哈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以及18个区、县(市)353个行政处罚机关,全面推行“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即在向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关口前移,告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按照规定程序修复信用,撤销失信公示信息,避免因失信影响企业经营发展。截至目前,已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200余份,“双书同达”率达100%。

据介绍,《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告知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行政处罚机关依法依规开展诚信教育或警示约谈,告知企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鼓励引导企业具备修复条件后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公示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用修复专窗,推出“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线上线下高效联动,在线上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网办,线下开通指导专线,对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申报指导,确保企业信用修复“一次办成”,以好信用助力打造营商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