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近日,“卜某走失被找回”一事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12月10日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微信公号“和顺融媒”消息,近日,“卜某走失被找回”一事,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和顺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卜某,女,汉族,现年45岁。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26日,从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女,现年78岁)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男,汉族,现年46岁)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关于是否涉嫌强奸问题。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是否涉嫌拐卖妇女问题。经走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及周边村村民,2011年7至8月间,卜某曾独自在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及周边多个村停留10余天,有精神异常表现。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卜某被拐卖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仍在深入调查。
关于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等问题。经走访石叠村组多位村民,卜某在村生活期间,精神疾病症状明显,但也常独自外出购买零食,未发现其离村出走的情况。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它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
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和顺县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
目前,卜某已住院治疗。和顺县将持续关注关心关爱卜某及其子女情况,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后期根据案件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其子女的监护责任。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吁大家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及合法权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2月3日,山西和顺县公安局曾发布警情通报:
近期,我局青城派出所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发现,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居民卜某(女)不能准确表述自己的身份信息,派出所民警在山西及周边省市开展了大量核查比对工作,成功于11月26日与该女子父亲卜某贵(晋中市榆次区居民)取得联系。经警方确认,卜某(女)系卜某贵直系亲属。
经初步调查,卜某(女)于2011年5月从家中走失,后被山西省和顺县青城镇居民张某收留,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
据报道,1979年出生的卜女士,从小品学兼优,一路考上高中、大学,并于2008年研究生毕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然而,就在她报考博士时,却出现了意外。
其哥哥卜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妹妹因未及时更换二代身份证,无法考博士。后来,妹妹患上精神分裂症,他到学校将其接回,在送医治疗一段时间后,妹妹出院在家休养。但在2010年年初,妹妹离家失踪,从此杳无音讯。家人也曾四处寻找妹妹并报了警,但一直没有她的任何消息。
今年11月25日,山西晋中市和顺县一名女子向寻亲志愿者朱玉堂求助,希望帮她婶婶寻找亲人。经志愿者和警方帮助,她的婶婶终于找到了亲人,并证实其婶婶就是卜女士。现在,卜女士已有一儿一女。
11月30日,在朱玉堂等志愿者的帮助下,卜女士回到家中与75岁的父亲及其他亲人团聚。老父亲也在家门口拉起了横幅:“欢迎女儿回家”。
时隔15年,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的卜女士终于被找到了。75岁的老父亲准备拥抱她时,她却因不认识而一掌推开。心酸的父亲又拿出女儿读研究生时的眼镜准备给她戴上,这一次,她没有拒绝,脸上还露出了笑容。
失踪15年的妹妹终于找到了,卜先生表示,对于妹妹这些年的经历,他还没详细过问,现在最主要的是先给妹妹治病。对于卜女士是如何来到和顺县以及这15年的经历,和顺县青城派出所民警表示,这涉及个人隐私,暂不方便透露。目前,卜女士已被家人送往太原的医院接受治疗。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全民的参与。
一起来看看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
你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反拐小知识
(一)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1.拐卖妇女儿童的含义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2.拐卖妇女儿童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根据具体情节,将处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凡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不论是哪个环节,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防拐小知识
拐骗儿童常用伎俩
骗术一:假冒熟人诱惑法
哄骗孩子说是受了孩子爸爸、妈妈或者其他家人的委托,或已经得到老师的同意骗取孩子的信任继而把孩子拐走。
骗术二:礼物诱惑法
利用玩具、食物、小动物等物质诱惑,同时利用孩子的好奇心,最终达到实施拐骗孩子的目的。
骗术三:帮忙带路法
骗子往往会利用孩子单纯、善良、乐于助人的心态,引诱孩子帮忙带路,把孩子骗到偏僻无人处强行拐走。
骗术四:假扮身份法
人贩子在医院扮成医护人员,借口带孩子检查身体,抱起后迅速离开医院。或在公共场合与家长搭讪,趁家长放松警惕,找机会把孩子拐走。
骗术五:趁其不备法
人贩子在家长购物、聊天、看手机等放松警惕时,悄悄把孩子迅速带离家长的监护范围。
(三)防拐注意事项
儿童防拐注意事项
1.当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要明确告诉对方:“请等爸爸妈妈在家时再来。”即便不是陌生人,爸爸妈妈事前没有交代也不能开门。
2.在学校时,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要私自走出校园,出校园一定要向老师请假。
3.孩子放学回家时,千万不要跟陌生人或所谓父母的“熟人”、邻居走,除非父母提前有安排,由老师与父母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后才可以。
4.与父母外出走散了,应该向警察、保安等穿制服人员求救,或向银行、超市、商场里的工作人员求救与父母联系,避免跟陌生人去找家长。
5.不接受陌生人相约、求助的邀请;不接受陌生人的食品、物品;不向陌生人提供家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女性防拐注意事项
1.找工作应当到正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合法的途径,或通过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介绍。
2.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你的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你不熟悉的人到陌生地方。
3.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外出证明及其他重要原件和复印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
4.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保持距离,外出时尽量少喝酒。
5.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
6.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庭、亲属和个人爱好等个人信息。
7.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8.不要轻信网络聊天认识的网友,不要擅自与网友会面。
9.在外出途中,一旦遇到危险,及时向警察和周围群众求助。
10.外出期间,把自己的所在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告诉家人和朋友,让他们知道你的去向。
来源:和顺公安、和顺融媒、红星新闻、津云新闻、新京报、云南普法、黔南州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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