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发生采购货品、寻求服务等业务往来时,会有相应的费用支出发生。一般情况下,企业能够获取到发票并做税前扣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能难以获取到对应发票。

那么,在企业有真实的费用支出发生,但未能获取到相应的发票的情况下,这部分成本是否能够做税前扣除呢?

相关部门的公告显示,业务真实但没有取得发票或其他扣除凭证的情况下,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规有效的凭证,如若提供了符合条件的扣除凭证,则允许扣除,提供不了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在未能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即使有真实的费用支出发生,也无法对这部分成本做税前扣除,最终使得企业的税负压力变大,实际利润空间受到压缩。

实际上,对于缺少成本票的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有效减轻纳税负担,以保障自身的长久健康发展。

税收扶持园区内实行的优惠政策:

①自然人代开

通过园区代开发票时,个税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税率0.5%-1.5%。

②个体户核定

园区内的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0.6%。

③个体户双免

园区内的个体户,若年开普票120万以内,可以申请增值税和个税的免征,综合税率为零。

④有限公司核定

园区内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1%。

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为地方推动经济和招商引资,也能为企业降低税负压力,助力其进一步深化发展。企业和个人享受政策扶持也需要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即业务真实可靠,三流或四流一致。

可私信或关注《税廉》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