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一项深受大家追捧的运动,踢足球能够是使人们视野开阔,增强反应速度,促进新陈代谢,增强身体的抵抗力,让头脑更加灵活,但是足球是一项对抗性很强的竞赛项目,在踢足球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摩擦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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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足球犯规致人受伤,该不该担责?

邱晓律师解答: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是否违反体育规则可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考量因素,但是违反体育规则并不等同于具有法律上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踢球犯规致人受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担责。如果犯规行为是故意伤害或者显示出重大过失,且受害方没有充分认识到风险或自身也存在过错,那么犯规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犯规行为是比赛中的正常行为,且受害人已经充分认识到参与的活动存在风险,那么犯规者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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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律师补充:

“具有一定风险”应当理解为风险性较高、对自身条件有一定要求、对抗性较强等的文体活动。从全国各地法院裁判的案件分析包括:赛车、攀岩比赛、拳击、跆拳道等本身存在危险的活动;足球、篮球、自行车比赛等损害虽然不经常发生但仍具有潜在风险的活动。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承担适用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组织者是否尽到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采用了足够安全的措施、设计了突发情况的预案、损害发生后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等,是考虑活动组织者是否尽责的因素,但还要考虑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邱晓律师

河南宛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本科毕业,A证执业,主要擅长婚姻家庭、返还彩礼、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争议、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对当事人真诚相待,尽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