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12月11日起,全省空气质量从东北向西南逐步好转,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级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自12月11日12时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

相关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有序调整预警级别。

12月7日,安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2月8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范围为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和六安9市。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