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网 (记者 宋雅婷)12月11日报道 近年来,成都频繁举办了各类大型展会、赛事等重要活动。然而,在这些活动中,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了威胁,影响了大型活动的健康发展。

近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博览局共同制定的《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记者了解到,《办法》旨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大型活动健康发展。《办法》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强化职能分工 落实主体责任

202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成都市是10个入选城市(地区)之一,也是西部唯一入选的城市(地区)。

本次出台的《办法》是贯彻落实《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23-2025年)》,明确要求制定展会、赛事等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职责履行、附则,共4章35条。《办法》明确界定了相关职能部门、主办单位以及参与单位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不仅涵盖了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还扩展到了赛事以及其他大型活动,满足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新要求。大型活动是指主办单位通过自用、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占用场所、场地(含水面),面向社会公众举办持续3天(含)以上且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活动。

构建多方位监督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办法》还明确了市本级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参与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投诉举报时应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明确了不予受理的情形,以及对投诉举报的处理和调查取证的规定。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是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根本所在。《办法》将让知识产权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力支撑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生态。

附: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版权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博览局关于印发 《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