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今年以来,镇沅县司法局采取在9个乡镇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轮流到县法律服务大厅坐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等方式,通过“加”援助范围、“减”服务流程、“乘”优化服务、“除”矛盾化解,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纠纷等法律援助领域,该局援助范围降槛扩面用好“加法”,精简办理流程善用“减法”,优化服务提质增效做好“乘法”,矛盾化解诉调对接巧用“除法”,让群众在困难面前“找得到”“用得上”“信得过”“靠得住”的优质法律服务。
该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在咨询接待中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该局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少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加大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实现“应援尽援”,根据重点人群不同的法律需求,精准化、精细化施策,确保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让困难群众“打官司”不再愁,真正体现司法惠民。
该局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查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对涉及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实行“应援尽援、应优尽优”。
该局不断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容缺受理制度,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当事人先行开启受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以最快速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受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该局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实现“你承诺、我办理”,增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今年以来,该局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目前,该县共有3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8名律师和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113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真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该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优化诉前调解程序,全力促成“诉前调解+当场履行”。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经综合分析研判,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矛盾化解,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使源头息诉工作实现新飞跃。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肖鸿斌 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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