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6起道路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岁末年初物流运输业务繁忙、恶劣天气频发,驾车外出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曝光违法案例分别是:

案例1:2024 年 11 月 27 日,文水交警大队治超一中队联合文水路政管理大队在 307 国道 617 公里 200 米处,查获任某驾驶的晋 AY**** 的重型半挂(6 轴)货车,该车载运石粉,涉嫌超限超载。依据文水路政管理大队移交的称重和卸货单,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 49 吨,而卸货前车货总质量达 99.5 吨,卸货后车货总质量则为 18.4 吨,超限超载比例为 103 %,车辆被暂扣至消除违法状态。任某涉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任某作出处罚,给予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6 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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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2024 年 11 月 15 日 22 时 07 分许,李某杰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 F****9 的小型轿车途经兴县雅杏线路段时,被兴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采样酒精检测,其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李某杰被执勤民警带至兴县交警大队办案中心。经进一步查询,该驾驶人还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2000 元、拘留 15 日的处罚;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罚款 10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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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40 分许,吕梁汾阳交警在国道 307 线 660 公里处检查时发现,李某涛持 C1 驾驶证驾驶晋 JH***3 红色大运牌重型半挂车,存在准驾不符以及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 123mg/100ml,达到醉酒阈值,涉嫌醉驾,随后到医院进行抽取血样,司法鉴定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 113.90mg/100ml。李某涛因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 1000 元;因其未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 8960 元。因李某涛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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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2024 年 12 月 5 日 14 时 17 分,霍某平驾驶车牌号为晋 JUU*** 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沁园春大街延安街路口 100 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 21mg/100ml,被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 1000 元罚款,暂扣 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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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2024 年 12 月 7 日 13 时 45 分,交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于天宁街永宁路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14 时 03 分许,一辆无牌白色大众小轿车在距卡点 20 米处突然变道拐向附近停车场,驾驶人双某龙弃车逃跑,执勤交警迅速围堵,最终在一家月饼加工铺后院将其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双某龙数值为 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城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双某龙酒后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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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2024 年 12 月 5 日 12 时许,薛某驾驶晋 JD9***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省道 248 线 60 公里 50 米处时,因超载被柳林交警大队庄上中队查获,经称重核查,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 30%。民警依法对薛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 1 分、罚款 500 元的处罚,并责令卸货转运,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