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六安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徽春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伪造水质检测报告被罚41.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六环﹝舒﹞罚﹝2024﹞22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对生活污水处理站未开展污水出水水质检测,各乡镇向其索要检测报告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利用以前委托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做的水质检测报告电子档,套用修改出共计64份出水《检测报告》。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书面认定上述报告均为伪造,均非国科公司出具。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安徽春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罚款41.5万元。(文/实习生 蒋欣益)
来源:信用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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