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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轮车以低成本、小能耗

受到各个年龄层的青睐

但其便利性也使部分驾驶人开始“随意”驾驶车辆

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违法超车

等违法陋习频发

小陋习暗藏大隐患

近期,在钟山就发生两起涉及无证驾驶的违法事故

无牌无证事故案例

2024年7月19日16时,董某湖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在钟山县回龙镇新竹塘路段实施左转弯时,恰逢董某易驾驶的小型轿车从对向车道驶来,因双方行驶路线冲突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董某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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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受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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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经贺州公安交警调查取证后认定:当事人董某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在实施左转弯时违反禁止标线,导致发生事故;当事人董某易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确定当事人董某湖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董某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无证无盔、超速、违法超车事故案例

2024年8月10日14时33分许,董某茂驾驶桂JF***2二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县道X713线(回龙至黄姚)2公里280米路段越过地面黄实线强行实施超车,正在这时,由潘某权驾驶的桂J7***2的小型轿车从对向车道驶来,由于该小车车速较快,当他发现摩托车时,已来不及做出有效反应,于是双方发生猛烈撞击。董某茂因此受伤,两辆事故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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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董某茂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路面上禁止越线超车的路段超车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不戴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遇事故发生时致使头部失去应有的保护作用,加重事故损害后果。

潘某权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超速行驶,因车速较快遇突发情况时延长了制动安全间距,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因此,公安交警依法认定董某茂负事故主要责任,潘某权负事故次要责任。

道路行驶

请遵守交规

01

持证上路才安全

驾车上路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车辆也应依法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证上路才是正道。

02

怎样超车才安全

1.驾车实施超车时,要在允许超车的路段超车。

2.超车前要确保从借用车道起至变回原车道止均无来车。遇大车遮挡视线、弯坡路段视距不佳等难以判断车辆情况、对向来车情况时,一定要有序跟车,切勿强行超车。

3.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03

拒绝超速才安全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往往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超速只能让行程快一点点,但却面临更高风险!

违法行为万不可触碰

而戴头盔上路这一细节同样不容小觑

头盔作为骑行者至关重要的护具

能在出行途中为其增添一份安心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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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定

秉持规范文明的驾驶态度

谨慎驾车

切勿心存侥幸

全力确保每一次出行皆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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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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