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海市金山区持续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基层治理。让我们共同关注社区治理、乡村振兴、毗邻区共治,看看金山区三个基层司法所如何探索特色工作模式,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新建小区综合治理的法治妙招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司法所

山阳镇地处上海市金山区委、区政府所在地,是金山发展的核心城区,常住人口数量为全区之首。近年来,山阳镇为满足居民居住需求,新建小区陆续建成交付,现有居民区筹备组5家,管理新建小区7个。面对新建小区业委会尚未组建,议事规则、居民公约、管理公约尚未制定或得到全体业主认可的情况,山阳镇司法所发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作用,以光明府居民区筹备组为试点,指导万航苑小区以建立“一会两室”工作机制为抓手,有效开展新建小区综合治理,并提炼经验成果,总结优秀做法,在全镇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在法治框架下顺利推进新建小区依法治理。

万航苑小区位于金山区山阳镇新城区域内,于2020年12月开始交付,总户数1839户,已入住1300户左右,入住率达70%。几年来,万航苑所在的光明府居民区筹备组坚持以实际问题和居民需求为导向,在司法所帮助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建立“一会两室”工作机制,成立“光明议事会”“普法执法联动工作室”“光明调解工作室”,通过促进自治、法治、共治相结合的方式,协商管理小区事务,解决小区矛盾,形成了和谐稳定良好氛围,提升了小区治理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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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航苑小区外景

发挥多元力量,社区事务共同参与

在社区治理中,注重强化居民区党组织的凝心聚力作用,以党建引领打造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

组建社区议事团队,议事体现民主法治。随着社区工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识也越来越强。小区建立“光明议事会”民主协商议事平台,给予居民充分的表达权。议事平台队伍中有党员、“法律明白人”、楼组长等,对涉及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社区事务进行议事协商、监督评议,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汇聚民力,居民的合理诉求和权利得到了满足和落实,居民有了归属感和认同感,也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带头维护社区秩序。社区“三驾马车”(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作为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在提升社区治理能级、优化社区服务内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依规组建业委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物业管理主动跨前服务,在业主入住前期提前告知临时公约内容,特别是装修管理办法,实行“早发现”“早介入”管理机制,保证业主装修不扰民顺利进行。

青年力量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居委会充分发挥年轻人对新兴事物接触多、思想观念新的优势,培养一名“90后”业主为“法律明白人”,组织其参加市、区司法局培训,在小区法治、自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其带头组建小区微信群,成为光明议事会召集人和小区首届业委会委员,引导业主微信群逐步从“张嘴发牢骚”转变为“理性求共识”。

搭建制度框架,社区治理依法运行

通过依法治理,运用法律手段为社区管理服务、为解决社区矛盾服务,逐步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

优化议事规则,有效增强参与意识。司法所帮助小区设计“一会两室”工作流程图,在发现、收集问题到解决问题基础上,增加了现场了解情况和结果反馈居民的环节,使得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合理,团队协作更加紧密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居民参与感。小区按法定程序成立业委会后,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将小区临时管理规约成功转化为管理规约,业主发挥自治机制,自主制定、自主执行、自主监督,公约得以良好遵守。

提升法治意识,向下延伸述法普法。司法所提出在持续推进居民区负责人向镇党委会专题述法基础上,述法工作向纵深推进,并推动光明府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向居民代表述法,让居民进一步了解社区法治化运行成果,述法普法相结合,强化法治观念,发挥辐射作用。司法所引导居民区开展法治楼道建设,通过主题鲜明的楼道文化引领社区法治建设,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同时,利用小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法律顾问坐班咨询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创新联动机制,就地化解社区矛盾。随着“三所联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运行机制的全面铺开,光明府居民区党支部创新“3+N”解纷联动机制。“3”指社区民警、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N”指物业公司,与镇“三所联动”工作室做到上下联动,第一时间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到“三所联动”工作室实地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理论培训,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有力提升了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调解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优秀做法以点带面

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制定光明府居民区综合治理示范建设模板,在全镇新建小区参照实行。

修订临时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前,为维护小区秩序和管理制定的临时规定,对新建小区“空窗期”治理至关重要。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新建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普遍存在模板化、内容缺少具体细化的情况。司法所联合镇法律顾问对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了调整优化,细化分类,强化各方权责,新增环境卫生类(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生活服务类(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居民习惯类(如宠物管理、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具体管理细则,有效增强了操作性、实效性。

制定示范合同样本。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对居委会签订的采购合同、购买第三方服务合同等开展专项审查,对发现的法律风险问题逐一解决,并制作示范合同范本下发,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司法所根据社区需求设计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样本,提示居民房屋租赁期不宜过长,租金价格应在市场定价的合理区间内,进一步规范出租行为。

发布指导服务手册。探索制定形成《业主委员会赋能与指导服务手册》,《手册》分为“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事务中各方职责”“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制度”“业主大会方案”等六个部分,以案例形式呈现,帮助业委会成员更好熟悉掌握业委会运行的基础知识、操作实务等,助力业委会规范运行,提升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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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业主委员会赋能与指导服务手册

通过“一会两室”工作机制,光明府居民区在小区建立初期为小区居民解决了许多生活困扰,提升了社区为民办实事能力水平。万航苑小区东门规划为机动车出入口,但由于道闸管理系统等设备缺失,导致该门不能正常开启。随着入住居民增多,原有的北门出入口不能满足车辆进出需求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对于开启东门的意愿日益强烈。光明府居民区通过光明议事会的民主议事协商,确定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基础设施、物业公司负责增配保安加强车辆管理,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好评。

打造“三堂一室”

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司法所

近年来,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旅游民宿建设等方面发展迅速,朱泾镇司法所以待泾村为试点,创新探索“三堂一室”乡村治理模式(村民建言堂、能人议事堂、“惠泾彩”法治讲堂、“老法师”调解工作室),并在全镇各村推广实行,以法治力量赋能,为村民参与搭台,让群众由“旁观者”变为“当家人”,从依法民主协商议事、全程普法宣传、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

全要素汇集民意

在规范建言中回应群众期待

乡村振兴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引导群众敢于建言善于建言是乡村振兴顺利推进的关键。朱泾镇司法所坚持最广泛征集民意,规范村民建言过程,在倾听民意中履职尽责。

一是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司法所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堂一室” 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朱泾镇“三堂一室”工作指引》《朱泾镇基层依法民主协商议事流程图》,明确“三堂一室”工作内容、主要做法和流程规范,推动村民自治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将各村运行“三堂一室”取得的成效纳入年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善用“三堂一室”微自治模式。

二是组建一支通情达理的民意收集队伍。司法所引导各村吸纳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力量,以及网格员、乡贤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组建民意收集队伍,发挥他们“人头熟、情况熟、懂法律”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听民情、察民意,收集当下群众“最牵挂、最忧心、最烦恼”的问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上报,尽早干预。

三是搭建畅所欲言的建言议事平台。司法所积极推动各村全面推行“村民建言堂”,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聊”,在“说”和“聊”的过程中,将隐而未发的矛盾“露头”,让可能存在的负面情绪“消散”。司法所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待泾村在打造“花开海上”产业集群过程中,虽然乡村的环境变美了,但是村民的收入提高并不明显。围绕如何让村民增收这一直接关系村民利益的事情,司法所引导待泾村依托村民建言堂广泛收集民意,同时邀请村法律顾问商讨可行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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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三堂一室”工作现场推进会

全过程公开议事,在依法协商中寻求共识

人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人翁”,在乡村治理中只有人民群众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才有“良方”。朱泾镇司法所在乡村治理特别是人居环境提升中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议事、规范议事流程,推动议事结果符合村民利益和群众期待。

一是事前围绕主题“议”,充分听取民声。司法所指导各村聚焦乡村振兴及乡村治理的重大事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项目,事先公布主题征求意见,通过村民会议等渠道和形式组织村民议事,通过畅所欲言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参与感,不仅实现了民事民议,而且推动了群策群力。

二是事中奔着问题“谈”,广泛汇聚民智。司法所推动各村打造线上线下多样化民主协商议事平台,邀请有威望、热心公益的乡村能人组建“能人议事堂”,通过提前公布议事主题、邀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乡村能人充分民主协商,引导村民在法治轨道上协商议事。

三是事后盯着效果“评”,真诚回应民生。一件事情办完了,一项工作落地了,一桩矛盾化解了,还不能画上句号。司法所推动各村针对乡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埭头公约、“小三园”公约、河道治理公约等一份份操作性强的自治公约,并组建村民自治监督队伍,探索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确保治理成果长效。2023年以来,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作为朱泾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工程,在司法所协同引导下,待泾村、秀州村、牡丹村等村邀请“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能人议事会,讨论形成人居环境积分制管理方案,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就方案内容进行把关,通过积分奖励和红黑榜形式巩固人居环境提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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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村民议事优化村务管理

全力量化解矛盾,在凝心聚力中提升效能

调解千家万户事,法治护航定纷争。朱泾镇司法所引导各村打造“老法师”调解工作室,用贤人、讲章法,聚力化纷解忧,助力乡村发展。

一是善用“能人”。各村深入挖掘威望高、懂法律、善调解、熟情况的老干部、老党员,吸纳“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组建有较高法治素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调解人员队伍,依靠群众力量调解群众纠纷。

二是讲究“章法”。探索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六诊法”,通过提前挂号“约诊”、走家串户“巡诊”、降温祛火“坐诊”、绿色通道“急诊”、疑难案件“会诊”、案结回访“复诊”,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复、不上交。同时,定期组织开展调解队伍培训,重点培训全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全面提升调解队伍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

三是抓住“关键”。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增强是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密码”。朱泾镇司法所积极打造“法润珠溪”“惠泾彩”法治讲堂等普法平台,依托检察官、法官、法律顾问等人员力量,讲解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针对性开展主题普法,通过“以案释法”深度解读,全面增强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以法治赋能基层自治,有话大家说,件件有回音,事事依法办,推动基层群众更规范开展建言议事、更深入参与乡村治理、更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仅有利于提前防范隐患风险,也有利于化解已有矛盾纠纷,通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自治推动乡村振兴,营造人人有责任、遇事共同解的良好氛围。

擦亮“法治集镇”共建共治新名片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司法所

“山塘河上山塘桥,山塘桥边两山塘”,一条窄窄的河道,分隔开了沪浙边界上的“山塘集镇”;一座短短的石板桥,串联起两个同名同姓的乡村。作为唯一地跨沪浙两地边界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桥这头,是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山塘村;桥那头,是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山塘村。当地人按照地理位置关系把前者唤作“北山塘”,后者唤作“南山塘”,两地风俗相同、人缘相亲、生活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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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桥全景

廊下镇位于金山区西南部,南枕山塘河与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毗邻。近年来,廊下、广陈两地司法所借力乡村振兴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毗邻地区尤其是“明月山塘”景区跨边界法治化合作治理。通过法治路径打造各类毗邻工作平台,擦亮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从党建引领、建章立制、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平台建设、法治氛围营造五个维度着手,紧紧围绕提升村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强化顶层设计、盘活闲置资源、整合多方力量、引导民众参与,不断充实“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建设内涵与外延,以深化毗邻法治共建实现基层治理成果共享,打造跨区域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

党建引领,

高效开展平安建设“无缝衔接”

近年来,廊下镇依托区位优势,积极践行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毗邻党建引领金嘉毗邻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紧沿《毗邻党建引领三大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协议》,促进“乡村振兴 共同富裕”党建联建机制持续发力。

一是坚持“党建+法治+综治”治理思路,围绕廊下镇、广陈镇签订的《毗邻党建“一带一廊”结对共建协议书》,构建“党建共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司法所携手廊下镇综治中心共同围绕各项工作要求签订《“毗邻共治·廊陈美景”廊下镇—广陈镇沪浙毗邻地区共建共治合作框架》,对平安建设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细化,取得了实效。

二是深化“沪浙毗邻联合党支部”实体化运作,廊下司法所在“沪浙毗邻联合党支部”架构下,定期列席廊下、广陈两地联合组织的综治例会,结合两地边界区域多发频发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立足破除两地垃圾分类法规壁垒、统一两地垃圾分类标识等提出法治化建议,持续深化在基层发展与治理领域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

三是成立“明月山塘·法治集镇”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广陈司法所,聚焦两地行政管理、治安保障、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旅融合发展、依法治理的“直连直通”,构建“廊陈美景”毗邻治理中心作为议事协商工作平台。两地品牌化推进“三治融合”六大项目,即“明月山塘平安示范景区项目”“执法联动、服务护农项目”“毗邻共治、共富、生态‘三大’警务建设项目”“‘放心消费在山塘’长三角放心消费商圈项目”“法治山塘公共法律服务点共建共享项目”“禁毒‘阳光富能’项目”。

聚焦细处,

全面铺就依法治理“制度底板”

立足落实毗邻地区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司法所持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架构,围绕完善基层矛盾化解、基层民主协商、基层执法协同、基层自律自治等维度开展制度创新与探索。一是在落实毗邻地区矛盾化解方面,制定《推进沪浙毗邻区域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实施方案》《沪浙毗邻区域矛盾纠纷处突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跨省矛盾纠纷调处的协作分工与工作流程,为今后跨省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筑牢了制度根基,最大限度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能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毗邻地区矛盾纠纷的发生,成功调处当事人地跨沪浙两地的工亡、交通事故、劳动用工等类型纠纷案件15起。二是在引导毗邻地区基层民主协商方面,制定《“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商户联盟自治章程》,明确商户联盟的成员及理事机构的资格要件、工作职责、任期限制,并对自治会议的召集要求、表决条件等关键节点进行了细化,目前已有76家沪浙两地商户加入该联盟,“自律自治”已经成为景区商户的广泛共识,促进商区内消费纠纷隐患的源头管控;在落实基层行政执法协同方面,制定《“明月山塘”毗邻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推行“工作联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交流学习机制”,有效助力突破行政执法区域壁垒。三是在引导基层自律自治方面,制定实施《“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商户自律公约》《“明月山塘·法治集镇”毗邻区域自律规约》,促进“诚信经营”“亮照经营”“守法经营”理念成为全体商户、租户的共识,有效促进商户“自我服务”自发化、“自我管理”法治化、“自我约束”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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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自律规约制定工作推进会

聚焦能效,

不断深化平台队伍“共享共建”

基层依法治理的深入推进,既离不开“乡贤能人”这个关键要素,也离不开“治理平台”这个支撑根基。近年来,廊下、广陈两地司法所推动各类平台“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行”“一体化跟进”,既为广大“乡贤能人”构建了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循序渐进”的“上升通道”,又为“乡贤能人”搭建了发挥引领作用的“舞台”,更为广大村民搭建了法律服务便捷可达、高质高效、精准匹配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一是构建“乡贤能人”治理能力提升平台,通过“山塘·法治加油站”累计面向两地“乡贤能人”开展两轮调解技能比武,并开展“以案释法”等主题宣讲。

二是建强毗邻区域“乡贤能人”发挥作用舞台,两地联合为“邻聚里”村落议站定组织架构、定运行规程、定议事范围。针对村内14个“无序种植、无序堆物、局部脏污”的待整治点位制定“施工图”“工期表”,整治完成后,针对“脏污易反复”“堆放易回潮”“思想易松懈”等环境卫生“六方面”问题拟定了《山塘村环境卫生管理细则》,形成了“洁美乡村”的长效管护机制。

三是用好“沪浙毗邻执法联勤工作站”,廊下、广陈两地司法所、城管部门、市场监管所联合开展“毗邻执法联勤工作站”“两队四所”建设,围绕跨门经营、乱倒渣土、违规运输渣土等案件互通案情,共同开展联合学习,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今后,廊下镇司法所将继续以深入实施《“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一方面依托“毗邻法治观察点”,围绕探索破解沪浙毗邻区域行政管理与法规适用壁垒,广泛邀请专家学者、乡贤能人等建言献策,持续开展工作成效总结提炼与集中展示,切实破除一批阻碍毗邻区域社会一体化、精细化治理的难点、堵点、痛点;另一方面进一步以“亲和通俗、寓教于乐、老少皆宜”为导向,深化“法治集镇”各类法治元素调整优化,全力推进沪浙两地山塘村联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提升“法治集镇”建设能级。

来 源|《司法所杂志》

供 稿|金山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梁文玥

校 核|季佳庆

责 编|袁 琳

审 核|张发胜 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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