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近期两起在建项目较大事故的通报

(鲁安办函〔2024〕69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月3日,中储粮金乡县一在建项目在拆除仓顶伞形桁架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12月7日,荣成市蓝润集团在建的齐东海通冷链仓库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格工作落实,防范事故发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果断有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进入12月份的一周之内,在建项目接连发生两起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严重冲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这两起事故,发生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关键节点,发生在今冬明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启动阶段,发生在年末岁尾特殊敏感时期,影响恶劣,实属不该。充分暴露出有的地方、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监管责任不落实、执行省委省政府部署不坚决不迅速,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危险作业管控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年末岁尾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迅即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在建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认真梳理,逐个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特别是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排查整治。一是严格规范外包施工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方要发挥主导作用,施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外包管理不规范的要立即纠正,承包单位不具备资质的要立即停止。二是全面排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要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彻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要严查无证上岗,班前交底不落实、教育培训走过场,违规作业、野蛮施工、弄虚作假等行为。三是严查火灾事故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违章动火、违规用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消防车道堵塞、无消防水源,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三、科学精准监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要针对季节性、行业性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车辆船舶“多拉快跑”等违法违规行为。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海上安全等行业领域,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措施,提高排查整治质效。燃气、电动车、“九小场所”等行业领域,要按照“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全力协同配合,落实落细排查整治措施,严防失控漏管。各职能部门都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筛查不放心的企业、不托底的事项,明确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重点,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查细、查深、查透,严防走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动真格、硬碰硬,重拳打击,形成震慑,确保解决问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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