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浙江温州瑞安市有两位老人在河边将袋中的大米倒入河中“放生”,事情引发广泛关注。
有网友发视频称,两位老人在河边“放生”大米,车上还有好几兜成袋大米。
视频显示,一男一女两个老人从一辆三轮车上搬下数袋大米,并将袋中的大米一一沿河倒入水中。
12月11日晚上,记者通过瑞安市相关部门联系上当事人潘女士。
她解释说,这是一场误会,大米确实是她的,视频中那个大爷其实是三轮车夫。
潘女士称,几个月前,她购买了几十斤大米存放在家中,
后来家里厨房下水管道漏水,袋中大米被打湿,坏了,她觉得扔掉很可惜。
考虑到家附近的塘河里鱼很多,
便萌生了将大米倒入塘河中喂鱼的想法。
由于大米较重,便在12月10日雇了一名三轮车夫,将大米拉到河边,倒了这些大米。
12月10日,这才有了不少网友拍摄的“两老人河边放上大米”的视频,
拍摄视频的网友在视频中称是有人在做好事。
当地网友留言显示,此事发生在浙江温州瑞安市塘河边。
对此,瑞安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倒大米是浪费粮食,大米也不是污染物,会把这个情况反馈一下。”
12月11日下午,记者向瑞安市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晚上最终联系上当事人潘女士。
潘女士表示,自己年纪比较大,刚刚才得知自己往河里倾倒大米的视频被人拍摄并上传到网上。
对于被网友误传为“放生”大米,潘女士感到有些委屈。
同时,她也感到有些内疚,认为自己当时考虑问题确实有点过于简单,
没有意识到会引起这么大的误会。
潘女士希望网友们不要再传播不实的信息。
翻阅近年来的媒体报道,会发现“放生”事件不时出现。
其中,有人热衷放生鱼、虾、蟹、龟等小动物,有人甚至“放生”大米、豆腐、矿泉水等食品和饮品。
比如,去年11月,就有两名女子将米面油和牛奶倒进湘江“放生”。
放在现代文明的视角审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放生”,都要尊重现代社会的公序良俗,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很多自私的“放生”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比如浪费粮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
正如这次瑞安市水利局的工作人员所言,把大米倒在河里,就是在浪费粮食。
国家三令五申反对任何形式的浪费粮食行为。
对这些“放生”者来说,就算那些食物是他们自己花钱买来的,也不能任性糟蹋、随便浪费。
2021年4月,我国已经正式施行反食品浪费法,浪费粮食不再只是损害公德,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或许,一些当事人也没想到,一些自以为很美好的“放生”行为,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比如,江苏省常州市曾有一女子买了2.5万斤鲇鱼,放生在当地一湖中,因为这种鱼是外来物种,造成湖中大量生物死亡,渔政部门耗费10天才完成打捞工作。
后经法院认定,买鱼的女子连带卖家,需要支付数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对于“放生”行为,我国法律已有较为全面的规定。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物安全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我国刑法则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严重的非法“放生”可能触犯刑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崔可腾 综合九派新闻、中国青年报、新黄河、新闻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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