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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没有人比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深刻

因为此时此刻

我正在对两位民警如实供述

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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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11月1日说起

我叫小罗,因为缺钱

最近动起了歪心思

那天,我在路上转

看到一辆白色电动车没有锁

就把它“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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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一个近景给你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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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身上又没钱了

想再找一辆没有上锁的电动车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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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快就找到了

周围无人,运气不错!

就它了!

我发现

经常有人把电动车停在路边不上锁

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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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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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又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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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开心啦!

然而……

正当我为自己的“幸运”沾沾自喜

打脸来得猝不及防

11月6日晚上20时许

“从天而降”的丹阳市界牌派出所民警抓住了

正在寻找未锁电动车的我

我只好束手就擒

“车车,我们两个无缘了”

我认为找到了“生财之道”

警察蜀黍说我是“歪门邪道”

因为涉嫌盗窃罪

12月10日,我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即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嘤嘤嘤……

警察蜀黍,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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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冬季行动期间

警方将加大重点部位

重点时段巡逻守护

对盗窃等侵财类案件快侦快破

有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江苏警方

再次喊话广大群众:‍

车停要落锁啊啊啊啊啊啊!

不要怕麻烦啊啊啊啊啊啊!

专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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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丹阳公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编辑丨裔倩雯

审核丨曹芳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