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没有人比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深刻
因为此时此刻
我正在对两位民警如实供述
自己的犯罪事实
故事要从11月1日说起
我叫小罗,因为缺钱
最近动起了歪心思
那天,我在路上转
看到一辆白色电动车没有锁
就把它“带”回了家
切换一个近景给你们看看
第二天,我身上又没钱了
想再找一辆没有上锁的电动车下手
这么快就找到了
周围无人,运气不错!
就它了!
我发现
经常有人把电动车停在路边不上锁
得手!
再得手!
咻~又得手!
我太开心啦!
然而……
正当我为自己的“幸运”沾沾自喜
打脸来得猝不及防
11月6日晚上20时许
“从天而降”的丹阳市界牌派出所民警抓住了
正在寻找未锁电动车的我
我只好束手就擒
“车车,我们两个无缘了”
我认为找到了“生财之道”
警察蜀黍说我是“歪门邪道”
因为涉嫌盗窃罪
12月10日,我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即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嘤嘤嘤……
警察蜀黍,我错了!
法律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冬季行动期间
警方将加大重点部位
重点时段巡逻守护
对盗窃等侵财类案件快侦快破
有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江苏警方
再次喊话广大群众:
车停要落锁啊啊啊啊啊啊!
不要怕麻烦啊啊啊啊啊啊!
专栏阅读
来源丨丹阳公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编辑丨裔倩雯
审核丨曹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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