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12月11日,徐姓知名媒体人在谈到中国足协原秘书长刘奕(因犯受贿罪同日一审被判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时,曝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而又耐人寻味的“猛料”:仅仅是操盘奥斯卡一事,刘奕实现“一个小目标问题不大”。
账是这么算的:
6000万欧元的转会费,10%的佣金(实际操作更高)就是600万欧元;奥斯卡的税后年薪为2400万欧元,球员代理费3%(实际操作更高),每年72欧元以上,8年至少到手576欧元。两项即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加上球员代言、赞助等其他收入,如果不出事,刘奕将至少从奥斯卡转会海港一事就拿到超过一个亿的收入(以同样计算公式,同为胡尔克中方经纪人的刘奕,仅佣金和代理费至少从中赚到大几千万元人民币)。
“作为经纪人,刘奕曾缔造了中国足坛历史”,徐知名说。
很多人、包括一些知名媒体人不明白:一名经纪人怎么就当上了中国足协的秘书长呢?个人分析,原因其实很简单(知名媒体人那是明知故问):一是程序员提携,二是当时的背景。
后一个原因就不多说了,与程序员的关系在此多扯两句。为了阅读方便,以下按惯例分列成几点:
1、奥斯卡和胡尔克都是程序员当俱乐部董事长时引进的,刘奕从中赚到的钱,按理说不会全部进入个人腰包,相当一部分应该是给了董事长。又或者,二一添作五,各拿一半。换句话说,程序员涉案金额的8000多万元当中,有一部分可能来自刘奕。
说得再具体一点,此次足坛反腐的一个源头,很可能从程序员在引进这两名天价外援时就已经开始。至于就职前一天晚就笑纳60万“拜码头钱”,现在看来真的太容易理解了。
既然拿了小兄弟这么多钱,或者说既然小兄弟这么会赚钱,让他当个秘书长,就等于身背一个会行走的小钱柜。这种好事,程序员当然尽力去达成,并乐此不疲。
2、仅就俱乐部的管理来说,这又是一个说来话长的话题。有网友对刘奕从奥斯卡转会中超、效力长达8年从中拿到那么多钱时点评道:人家按行规拿钱,天经地义。
我却不这么认为。
15赛季夏窗加盟中超时,保利尼奥的转会费只有1400万欧元。次年国安引进奥古斯托,更是只花了区区800万欧元。这两名球员的名气都不如奥斯卡,但作为2014年世界杯巴西国家队主力或轮换中场,身价不至于只有后者的1/4甚至1/7吧?俱乐部当年是怎么决策的呢?会议纪要还有档案吗?
3、如上所述,只要奥斯卡还在中超效力,刘奕就可以继续源源不断地从中拿那3个点的代理费,以及这费那费,程序员一天两包华子当然就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菜一碟。也正因此,“留住奥斯卡”就成了程序员无论如何都必须实现的一个工作目标。
于是,出台中超降薪规定之前,发明出“原合同”和“新合同”,现在看来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说实话,运作这件事时,相关俱乐部与程序员、刘奕等人没有任何“沟通”甚至是“协商”,说到天都不会有人相信。而人家付出了这么多的辛苦,没点“拜码头钱”可能吗?
4、接着的问题是:账是怎么平的呢?会不会把3%变成了5%甚至更高?相关的审计又是怎么通过的呢?
当然,程序员和刘奕都已经那啥了,咱作为一介球迷,那些钱的来龙去脉本不应该追根问底,也不必理会是否“合规”。但作为管理部门、作为俱乐部,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应该是必须的吧?尽管联赛准入主要只与欠薪欠债有关,但如果是“带病”运行,这样的俱乐部即便成绩再好、冠军拿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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