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新词层出不穷,什么“鼠头鸭脖”、“四孩非亲”等等,但最近听到“收留”这个词,却让我感到一阵寒意。

不是说这个词语本身有问题,而是在某些情境下,它被赋予了新的、让人不寒而栗的含义。

事情是这样的,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一位硕士学历的女子卜某,在2011年失踪后,终于在今年和家人团聚。

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背后的故事却让人心痛。原来,卜某在失踪的13年里,一直生活在晋中市和顺县张姓男子家中,不仅生下了两个孩子,而且据警方最初的通报,张男是“收留”了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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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说法立刻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质疑和愤怒。

什么叫“收留”?

如果只是单纯地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那当然是值得赞扬的。

但在这个案例中,卜某的精神状态明显有问题,她无法正常交流,甚至说不出自己的姓名和来历。

这种情况下,张男所谓的“收留”,难道不更像是拐卖、非法拘禁吗?

当收留者亲属说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时,我才猛然觉得,我们在三年前解开了缠在“丰县铁链女”小花梅脖子上的铁链,但解不开一些人脑子里根深缔固的“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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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得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这个结论的依据在哪里,但我想,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这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被利用来解决一个光棍的性需求,帮助一个农村的单身汉传宗接代。

卜某在与志愿者沟通以后,在纸上写下的第一个字,赫然是“跑”!这十余年,没有人知道她经历了什么?又会有多少人去在意一个女人生而为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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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气愤的是,和顺县公安局在处理此事时的态度和做法。他们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在帮助张男和卜某的两个孩子解决户口问题,却对卜某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

这不禁让人怀疑,他们到底是在办案还是在帮凶?

当然,最后和顺县联合调查组通报说张某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这并不能平息公众的愤怒。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大家看到了执法机关的失职和滥用权力。他们不仅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张男的犯罪行为,反而还在某种程度上为其提供了便利。

这和三年前的“丰县铁链女”事件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精神失常的女性,都是被所谓的“丈夫”或“收留者”控制,都是长时间得不到解救。

到底,这样的事件还有多少没有被曝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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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些事件只是个案,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管理状况。

但我认为,这恰恰反映了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那就是执法机关的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他们本应该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这些事件中,他们却成了帮凶。

作为执法机关,你们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你们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发现有疑似被拐卖、非法拘禁等情况时,你们应该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而不是等到事情闹大了才姗姗来迟。

虽然和顺县表示,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但参照以往那些对公职人员处理的结果,很可能是自罚三杯了事。

我们得明白,“女硕士被收留”和“铁链女”这些事,不是说社会乱套了,而是有些权力被乱用了。这种乱用权力的行为,就是导致那个“女硕士”十几年没法回家的原因之一。

那些执法的人,真该好好学学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