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海口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超速闯红灯时,撞倒了醉酒骑行电动车的男子,导致醉酒男子抢救无效死亡。海口公安交警认定,无证驾驶男子承担主要责任。
2024年9月27日23时42分,周某良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搭载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王某淇。
沿海口市南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沙路交叉路口,在超速闯红灯并强行通过路口的过程中,与人行横道上醉酒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君发生了剧烈的碰撞。
周某良、王某君以及乘坐摩托车的王某淇均受伤,两车在冲击中严重损毁。不幸的是,王某君在紧急送往医院后,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民警经过现场细致的勘查、专业的检验鉴定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多方面的综合证实:此次悲剧的主要诱因是:周某良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并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超速行驶。此外,王某君在醉酒状态下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其违法行为也为这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周某良的违法行为过错程度相对较重,海口交警认定:周某良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君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这起事故在用生命的代价告诫我们:交通法规是维护生命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无证驾驶绝不可取,闯红灯行为绝不可为,骑车一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或骑行,让我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预防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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