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各种道路边,
肯定见到过这样的警示牌。
如果在这附近贸然施工,
带来的可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大到挖掘机,小到铁锹,
只要破坏国防光缆,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都已触犯法律并将受到严惩!
永泰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真实案例。
王某在某村驾驶操作挖掘机挖水渠过程中,明知周围有军用设施未认真观察不慎将埋在地下的军用光缆挖断,造成该处军用光缆阻断。经证明,被破坏的光缆属于一级干线军用光缆,承载沿线各军兵种及重要指挥中心信息通信。
日前,永泰县检察院以王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向永泰县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9日,驻永泰县某部队组织官兵旁听了本案庭审。
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国防光缆是重要的军事通信设施,承载着部队之间的信息传递,关乎国家安全,在战时,更是军事和情报信息通信的重要载体。本案中,王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剪断了正在使用中的军用光缆,造成部队信号中断,其行为不仅对部队造成财产损失,更对国防安全造成了威胁。检察官在此提醒:保护军事通信,人人有责,切勿盲目大意酿成大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来源丨永泰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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