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鹿青松

12月1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靖涛介绍了山东落实《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办法》”)的有关情况。

靖涛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大量黑灰产从业者,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跑分”洗钱等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违法成本低、非法获利高,是助长犯罪的重要原因。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打击治理此类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但对一般违法行为的约束具有一定局限性。为此,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了《联合惩戒办法》,为打击治理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提供有效的惩戒手段和政策依据,与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形成有效补充,将对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联合惩戒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打击治理力度,进一步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强力打击整治。持续推进“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梯次发起区域会战和集群战役,不断掀起打击高潮。严厉打击转账洗钱、技术支撑、组织偷渡等黑灰产犯罪,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坚决斩断犯罪链条。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开展黑灰产专项排查和清理整治,强化源头管控措施,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二是依法开展惩戒。认真学习、准确适用《联合惩戒办法》相关规定,用足用好法律武器,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根据涉诈行为情节、适用条件和范围,审慎准确纳入惩戒名单,确保过惩相当。

三是深入宣传教育。“惩”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我们将坚持“线上+线下”“传统+创新”相结合,充分利用融媒体资源和社会化宣传渠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宣传,依托110警察节、反诈集中宣传月等活动,举办反诈宣讲“六进”和网络直播,全面解读宣传《联合惩戒办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和依法使用账户、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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