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出具虚假报告马鞍山市新快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22.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马环罚〔202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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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马鞍山市新快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8辆重型国六车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不同型号车辆CAL ID码、CVN码一致,经查询显示CAL ID码、CVN码不匹配。且该单位出具的往期报告存在不相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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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整(¥800元)。

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