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网友咨询:
债务人失联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
陈静婷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诉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债务人失联属于“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因此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陈静婷律师补充:
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代表债务人不需要还款,而是代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抗辩权。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向义务人主张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义务人以权利人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即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对债权人的主张不予支持,即权利人失去胜诉权。诉讼时效抗辩应由诉讼当事人提出,若未提出,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陈静婷律师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案件;提供刑事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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