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本报在一版刊发《从“治罪”走向“办理” 五华检察以首创首为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什么是轻罪案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是《云南法制报》的职责和使命之一。针对读者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记者采访了长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检察官、“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云峰。
什么是轻罪案件
轻罪案件,通常指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单处附加刑的案件,比如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轻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
轻罪案件定性考量
除了罪名上的划分,轻罪案件定性还需同时考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具体情况。
随着刑事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社会危险性评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五华区检察院通过探索建立了科学、客观、高效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承办检察官能够更好地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从而作出更为合理的处理决定。
吴云峰介绍,在法治社会,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基石。即便是轻罪案件,也不能简化诉讼程序,放宽证据审查要求,降低证据标准。轻罪案件虽然案情相对简单,但全面审查证据是维护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背景下,要根据不同类型的轻罪构建动态化、体系化的罪刑结构和办案模式。办好轻罪案件是司法机关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也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司法公正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而且是对每个公民权益的保护。
一起典型的轻罪案件
以今年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为例,朱某某分三次盗走16盆多肉植物,涉案物品价值共计98元。虽然涉案金额较低,但公安机关依据“多次盗窃”认定其构成犯罪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调查,朱某某因喜欢多肉植物又舍不得买,一时贪小便宜就顺手拿回几盆回家种植。而且案发地是开放式的办公场所,朱某某未采取任何破坏性手段盗窃,更重要的是案发后朱某某主动归还被盗财物,挽回了被害人经济损失。
对于该案,检察官考量行为的客观危害、情节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后认为朱某某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因此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该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司法实践提供了范例。
研究轻罪案件的意义
轻罪案件的研究对推进我国刑法犯罪治理现代化的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在轻罪案件的办理中,我们不仅要坚守司法公正,还要追求高质效的办案标准。通过精细化的证据审查和公正的法律适用,我们能够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法治的精神和力量。
“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吴云峰表示,司法公正不仅关乎轻罪案件,它适用于每一项罪行、每一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严格审查,公正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案是普法最好的名片”。吴云峰表示,注重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绝不是纵容犯罪,相反,是确保每个案件的处理都能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行,更好更快地促进社会和谐。她号召,人人主动遵法守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携手共建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法治社会。
本报记者 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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