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民发视频称,重庆九龙坡区华岩镇民安华福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一把尖刀从天而降,楼下一名外卖员被砸中受伤。
“2024年12月10日晚间,民安华福C区发生高空坠物导致人员受伤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希望有知情居民提供信息,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公安机关予以奖励。”日前,这样一则紧急通知在网上流传开来,引发关注。
12月12日,民安华福小区C区一位居民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该小区位于重庆九龙坡区华岩镇,12月10日傍晚,一把尖刀从天而降,砸中楼下一名外卖小哥,导致其手部受伤。
外卖小哥称,刀子先砸到了自己的头盔,又掉到了电动车的后视镜,最后砸到自己的右手。右手三个手指受伤,中指的筋断了,其他手指筋和血管有损伤。
警方接到报案后,对小区挨家挨户进行了排查。
12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网传“九龙坡一小区高空坠落水果刀致人受伤”。经我局调查,12月10日18时许,居住在九龙坡区华岩镇一小区高层的闫某(男,38岁)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执,夺下妻子手中水果刀扔出窗外,致路过的一外卖骑手右手背受伤。
目前,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高空抛物杀伤力惊人
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坠物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顽疾,从烟头、袜子、食物残渣等小件到烟灰缸、拖把、花盆、装修垃圾等重物,高空抛物成为名副其实的“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着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近年来,民法典、刑法修正案相继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出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行动指南。
多人因高空抛物被判刑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江苏常州溧阳法院审理了首例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3月31日21时左右,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研究所篮球场北侧宿舍楼的陈某,因不满他人在楼下打篮球影响其休息,从宿舍楼二楼向篮球场抛掷玻璃空酒瓶一个。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同时,由于陈某之前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之内再次犯罪,系累犯。综上,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2000元。
2023年某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某社区一名女子拨打电话报案,称自己的母亲正在捡拾废品,突然被从天而降的垃圾砸成骨折。经公安机关查明,姜某在案涉小区4楼从事室内装修工作,2023年8月的某日,姜某为图省事,在确认楼底无人后,多次将建筑垃圾从窗外往下抛出。2024年5月17日,本案在东湖高新区当代社区巡回审判点当庭宣判:姜某因多次高空抛物,致一人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因姜某具有自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和主动赔偿的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姜某当庭表示服判。
男子高某跟同事饮酒,酒后收拾垃圾时为图省事,便将酒瓶和垃圾桶等陆续从9层公寓扔出窗外。2024年8月2日上午,高某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当庭判处高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2000元。
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高空抛物”正式入刑。高空抛物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且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因此,每个人都应提高警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具有高度危险性
害人也害己
要引以为戒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切勿“以身试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朱洪蕾 综合 点时新闻、@平安九龙坡、大皖新闻、法治日报、生命时报、新华社、今晚报、央视新闻、极目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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