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在桂林市象山区新增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序号
采集机关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地点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1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象山大队 象山南路水月楼前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11日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值班编辑:胡雯虹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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