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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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

公 告

为加强修武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纠纷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工作地点为修武县综治中心一楼行专类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办公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调解工作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

3.年龄在25周岁以上,男士在65周岁以下,女士在60周岁以下。

4.具有基层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政法干警等优先选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年一聘制,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固定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50元;案件补贴按照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焦司联〔2019〕7号)精神执行。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

2.报名地点:修武县综治中心一楼“行专类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办公区”综合研判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1英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4.填写《修武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5.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

四、审查考核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对初步聘用人选考察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聘用。修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为每名专职调解员颁发聘书,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391)7182987 联系人:张佳俊

附件: 修武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

中共修武县委政法委

修武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平安修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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