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的鲜明特征。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时代蓝图。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标对表,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专门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中有更高的站位和更自觉的行动,确保《决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更加精准地落实到司法审判中。持续抓好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对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认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坚持党组先学一步、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用好“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推动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决定》原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持续提升服务中心保障大局能力,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做到谋划工作紧跟党的方针政策、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司法需求,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更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注重在司法办案中维护党的政策、落实党的要求,确保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涉外案件要依法审慎审理,更好维护我国司法主权、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对标对表全会改革部署,做到司法裁判导向与改革导向相统一。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必须对标对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导、规范、促进、保障的作用,努力为改革参与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聚焦《决定》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发明创造,促进技术产业升级;妥善处理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和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不断探索数字主体权利保护边界,推动完善保护规则;树立增加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价值、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裁判导向,依法充分保护职务科技成果,更好助力激发原始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聚焦《决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牢固树立助力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导向,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更好维护公平竞争,积极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人才自由择业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就业创业合法权益。聚焦《决定》提出“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目标,持续推进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依法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形成对全球创新主体的更强司法吸引力;积极探索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机制建设,推动更多的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加入法院调解平台;持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相关院校全面共建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更好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聚焦《决定》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主动发掘案件反映的科技治理、行业管理等问题并发出司法建议,为更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促进治理提供支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协同,努力实现以调促和、以和促治;深入研究企业“出海”过程中遇到的长臂管辖、平行诉讼等法律挑战,依法指导企业提升运用国际规则、应对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
牢固树立改革思维,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的客观要求。作为新型专门法院,必须保持改革思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理念、能力、机制变革,更加积极主动地应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四难”等老问题以及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持续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理念。积极适用证据披露、举证妨碍、律师调查令等制度,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推进专利审判方式创新,加大“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在高价值技术案件中的适用,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更加精准地认定故意侵权各类情形,显著提高判赔额度,从根本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持续探索优化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积极适应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领域特色审判团队建设,紧抓高价值技术类案件进行精审细审。进一步深化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设,细化技术调查官工作规程,规范技术调查官履职行为,用好知识产权技术专家人才库、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和实践基地等既有平台,更加客观精准地查明技术事实,推动技术类案件审理质效不断提升。持续探索改革新型专门法院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敏感案件的把关,注重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辅助决策、咨询参考职能作用,推动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审判规律的审判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行政事务集约化管理经验总结,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储备和遴选机制,进一步提高扁平化管理模式下的司法资源配置使用效率。
伟大时代的画卷正在展开,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专业建设、坚持深化改革,始终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稳中求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知识产权审判智慧与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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