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邵阳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群众等特定群体,加强劳动者薪资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起诉恶意欠薪12人,支持起诉178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566万余元。

用心用情当好护“薪”人,依法履职化解人民群众的“薪”愁,一直是“检察蓝”孜孜不倦的追求。

为快递小哥解决心头的

烦“薪”事

快递员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生活的便利提供了保障,然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却时有发生。

“检察官,你们真的能帮我把工资要回来吗?”

2024年9月,快递小哥陈某手持欠条焦急而又期待地走进邵阳县检察院。

原来,2023年11月,陈某在某快递网点从事快递运输工作。2024年1月离职时,尚有两个月工资共计12600元未发放,雇主谢某某打下欠条承诺在3月15日前结算6000元,5月15日前结清所有工资。

然而在之后的日子里,陈某一直催要无果,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希望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追索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立案材料,了解欠薪情况。在明确双方劳务关系,对拖欠的劳务款项予以确认后,立即向邵阳县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9月12日,县法院依法判决谢某某支付原告陈某劳务报酬1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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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检察院在快递点开展普法宣传。

“我希望你们在面对类似困境时,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相信咱们的检察官!”快递小哥陈某和自己的同事如是说。

助力22名农民工追讨百万元

“血汗钱”

“到账一部分了,其余的他说给我们打欠条,每半年还一次……”近日,北塔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电话回访时,听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好消息。然而,数月前的他们还在为讨薪无门一筹莫展。

今年年初以来,陈某勇等22名农民工因被某家具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劳动报酬,多次向该公司讨要工资,却屡遭推诿,故向北塔区检察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的申请。

“22名农民工的背后可是22个家庭,我们必须马上行动。”考虑到该案被害人数较多,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北塔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深入调查。

经调查,陈某勇、阮某军等20余人在2018年至2023年间,先后受雇于某家具公司,从事打包、木工、油漆等工作。而该家具公司却在工人完工后不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合计拖欠22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45万余元。

尽管陈某勇、阮某军等20余人多次上门讨要,但家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苏某炎、实际管理人苏某军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

面对家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人的恶意拖欠行为,北塔区检察院决定支持22名农民工向该家具公司、苏某军、苏某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4年5月8日,法院判决要求该家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22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45万余元。判决宣布的那一刻,陈某勇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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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开展案件研讨会。

“案结事未了,帮助他们拿到薪资才是重点。”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法院紧密配合,通过法律程序推动案件执行;另一方面积极与家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最终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陈某勇、阮某军等20余人已经拿到了部分工资并与家具公司达成协议,允许其按协议分期支付。

化解了古稀老人3年的

“薪”结

“不能让老爷爷寒了心!付出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我们来帮他维权!”

事情回到3年前。2021年5月,76岁的老人贺某某退休后想发挥余热重回职场,被某公司返聘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于次月18日左右向贺某某支付上月工资。

但是自其入职起,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资,贺某某多次找法定代表人孙某某讨要无果。2022年8月31日,孙某某向贺某某出具欠条,承诺在3个月内还清,但是至今仍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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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检察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多次索薪未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民事权益,贺某某遂于2024年7月17日向双清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这件事辗转反侧耗了整整3年,决不能再拖下去了。”

为实际解决劳务报酬拖欠问题,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该公司查看公司经营状况,核查公司法定代表人银行流水。调查发现该公司尚在正常运营之中,于是双清区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

2024年10月26日,该案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支付贺某某在该公司上班期间基本工资共计41348.6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11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执行到位,贺某某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感谢人民检察官!”老人激动地握住检察官的手,心中积压已久的心结终于化解。

为少数民族女职工追回了

5万余元欠薪

“多亏了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才让我们讨回了工钱,这下大伙心里终于踏实了……”拿到工资的当事人杨某激动地说道。

“这起案件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马上办理。”

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潘某雇佣杨某等12名女职工在其经营的鞋厂务工,其中绝大多数为少数民族。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潘某应支付工资5万余元,但事后其并未按约定向她们支付劳动报酬。

在多次催收无果后,杨某等人向城步县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求助,请求帮助要回被拖欠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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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检察院“石榴籽”工作室的检察官在讨论案件线索。

“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作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院民族特色检察工作品牌“石榴籽”工作室的检察官了解该案件后立即行动,迅速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情形,遂于2024年3月8日依法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并于5月9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帮助12名女职工成功讨回薪资。

据了解,该院工作室成立以来,致力于以“检察之力”凝聚民族团结“向心力”,接待各少数民族群众180余人次,带案下访36人次,支持起诉29件36人,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凝聚起民族大团结。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罗沛 阳帆 陈江林 杨祖强 袁素钦 彭朝辉 周涛)

一审:雷昕

二审:陈佳婧

三审:周智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