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开挖蓄水池
却干起了非法采矿
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
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 情 回 顾
2016年,吴某通过中标获得某供水站的经营权。
2022年5月,郑某找到吴某商定,以新建供水站蓄水池的名义共同开挖粘土。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二人在供水站蓄水池项目工地上共挖得粘土1200吨,二人售卖获利共计8万余元。之后,闻讯而来的陈某找到二人,要求合伙加入,约定股份后,三人合计挖得粘土1800吨,售卖后获利10万余元。
经鉴定,三人开挖的矿种为镁质粘土矿。日前,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 察 官 提 醒
矿产资源具有稀缺性、耗竭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切勿因一时贪念走上不归路。广大群众要树立资源保护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
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指的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开采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无证采矿,主要情形有: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
(2)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的;
(3)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的;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采矿的;
(5)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
(6)非法转让采矿权的受让方未进行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的;
(7)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8)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9)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的。
二、越界采矿:采矿权人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含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破坏性采矿:采矿权人违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取不合理的开采方法、开采顺序等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赣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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